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采购公告 2024-07-05 00:01

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兴发改发[2024]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资金,不足部分由兴庆区本级配套。招标人为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生态湿地140亩,植被生境恢复2000m2。主要在鸣翠湖北湖南侧建设处理规模为20000m3/d的生态湿地141.44亩(1#生态湿地42.66亩,2#生态湿地98.78亩);为了便于湿地后期管护,配套4m宽管护道路2.02km;针对岸坡植被退化区域进行植被生境修复,面积22538m2(33.81亩);配套引水渠道修整8.45km、沉砂调节池1座、在线监测系统及设施3套等。

建设地点:位于兴庆区鸣翠湖

招标范围: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1)设计: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竣工验收前全程跟踪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2)设备采购及安装:该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3)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施工全部内容。

合同估算价:4785.34万元

计划工期:397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工程总承包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含中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或水安B证均可),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5)设计负责人具备环保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最多允许2家单位联合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41800分至202407 11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等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交易平台如有其他相关事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填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5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5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5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不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媒介名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宁景南巷丽景老年活动中心9楼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0951-602675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邮编:751600

联系人:陈明明

电话:15595166110

传真:/

 

 

2024 07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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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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